首 页| 机构简介| 组织机构| 领导机构| 管理章程| 媒体报道| 市场管理中心| 中国五行文化研究院| 职业技能培训中心| 联系我们  | 专家委员会 |
  公 告| 最新动态| 资料下载| 医疗政策| 药品政策| 保健政策| 项目管理中心| 协作体系服务中心 | 医药文化杂志社 | 医道生活网 | 委员会成员 |
>首页 -> 机构简介 -> 专家委员会

TOP

专家权利
[ 录入者:admin | 时间:2008-08-06 02:25:03 | 作者: | 来源: | 浏览:38次 ]

 

 

1、发给“全国高科技健产委传统医药文化专业委员会”专家教授授权证书

2、可以在社会使用“全国高科技健产委传统医药文化专业委员会专家教授”称号

3、可以将自己的特效偏方或者是对专项病的特效疗法优先和机构合作,在机构的授权下由市场管理部门统一操作。

4、可以优先参加本机构组织的各种专题会议。

5、可以优先参与本机构推广的各种项目

6、可以作为本机构专家,由机构组织有偿输送到全国其他单位召开专题讲座

7、可以由机构组织开展专家特色疗法有偿教学

8、可以优先参与本机构其他专家的专题讲座

9、可以向本机构申请研究课题,由本机构组织志同道合的专家联合攻关,利益共享

10、可以优先参加本机构开展的定期聚会、酒会、旅游等内部联谊和交流活动。

11、可以优先在传统医药文化专业委员会刊物上发表论文。

[上一篇]专家教授 [下一篇]专家义务